衡东县人大常委会开展优化营商环境
专项工作评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湖南省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和县委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定于2022年5-10月对我县19个部门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意见建议,现发布公告如下:
一、被评议单位
衡东县人民法院、衡东县发展和改革局、衡东县科技和工业信息化局、衡东县公安局、衡东县财政局、衡东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衡东县自然资源局、衡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衡东县农业农村局、衡东县商务和粮食局、衡东县应急管理局、衡东县林业局、衡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衡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衡东分局、国家税务总局衡东县税务局、国网衡东县供电公司、衡东县水务投资有限公司、衡东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二、评议内容
近两年来被评议单位在营商环境方面(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等)开展的工作。
三、意见征集
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县城、各乡镇和经开区设立举报箱,同时开通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损害我县营商环境的行为、单位和个人进行举报。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被评议单位的意见建议,请于2022年7月30日前以信函、电话或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衡东县人大常委会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工作评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按照有关规定对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联系电话:0734-5219012 19973483005
邮箱:hdrdgzpy@163.com
邮编:421400
地址:衡东县洣水镇衡东大道178号县人大常委会107室
衡东县人大常委会
2022年5月26日
一审:董丹丹
二审:廖婷婷
三审:罗晓伟
责编:董丹丹
来源:衡东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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